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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中医计财【2017】9号 关于开展借用公款清理催收的紧急补充通知

录入时间:2017/10/16 15:23:15     点击:

各学院、部门:

根据校纪委《关于开展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纠正“四风”问题的再整改再自查的通知》精神,对涉及到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中借用公款行为方面的问题进行再自查再整改,在本学期正在开展暂付款清理催收工作基础上,根据校纪委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紧急补充通知如下:

一、2017年8月31日以前发生的物资采购借款,在2017年10月20日之前不能核销的,由借款人写出书面报告,说明不能归还的原因以及解决办法,报学院、部门党政负责人、分管校领导签字后,于2017年10月20日前报计划财务处审核汇总后,报校纪委。

二、2017年12月10日前不能办理核销的各类借款,由借款人写出书面报告,说明不能归还的原因以及解决办法,报学院、部门党政负责人、分管校领导签字后,2017年12月10日前报计划财务处审核汇总后报校纪委。

三、催款明细已于2017年9月发放到学院、部门,借款人也可登录计划财务处综合服务平台查询个人借款情况。

四、请学院、部门主要负责人从讲政治规矩,严守政治纪律和财经纪律的高度,重视本次校纪委物资采购借款再自查再整改工作,协调、督促所属学院、部门借款人在2017年10月20日前办理借款核销。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