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19—2021年支出规划和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川财预〔2018〕101号)和《成都中医药大学预算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编制学校2019年部门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快学校2018年预算执行进度
省财政厅、教育厅高度重视对高校预算执行情况的指导与监管,采取了预算执行进度按月通报制度、约谈制度、绩效奖励制度、预算执行与当年预算调整和下年预算安排挂钩制度等一系列加快预算执行的措施。财政专项经费的执行进度直接影响到学校下一年度财政资金预算拨款数额。对执行较差的高校,省财政厅、教育厅会对其进行相应的调剂,请各学院、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共同努力完成我校专项经费的支出,避免财政拨款被财政强制收回。
2018年度财政专项经费主要包括:2016至2018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2016—2017年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二期)、本专科、研究生资助经费、2018年中央财政“双一流”学科建设资金、2016—2018年省财政“双一流”学科建设资金、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省科技厅科研项目经费、实验及实训室建设经费、学科和专业建设经费、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维护费、大型修缮费、房屋建筑物构建、学生实践活动比赛经费、银行贷款还本付息资金、物业管理费等。
下一阶段预算执行的具体要求如下:
1. 已执行完毕的项目。各学院、部门应按照学校财务相关规定和报账流程,及时办理财务报销手续,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开展项目评估和绩效分析。
2. 处于执行过程中并预计在年内能完成的项目。要加快项目执行力度,在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的前提下,及时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3. 预计本年度内无法完成的项目。要查找原因,并及时向经费归口管理部门反映。学校自筹资金安排的项目若仍需继续实施的,应重新申报2019年预算,经批准后,方可继续执行;若没有批准,其经费将由学校统筹安排。财政专项经费应严格按照财政厅教育厅的相关要求执行,并确保每个考核节点的执行进度,否则年末财政结余资金将由财政收回。
4. 对各学院、部门已从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中办理借款手续但尚未报账的款项,请在规定的报销日期内尽快办理借款核销业务。未核销的借款在财务上视为预算未执行,直接影响到学校预算执行进度。
5. 各主管部门通过财政网下达财政专项资金执行期为1-3年,最短的专项只有1年,最长的专项不超过3年,2016年下达的项目资金必须在本年度执行完毕,请承担该类项目的教职工务必在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执行期内完成,否则结余资金将由财政收回。
6. 各归口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项目负责人要树立财经法律法规意识,讲政治的高度重视预算执行,不能盲目为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而进行转移/挪用资金、私设小金库等违规操作。
二、2019年学校预算编制
依照国家“无预算,不支出”原则,学校的预算工作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完整、细化。为此,各学院、部门应密切配合学校,认真做好2019年学校预算的相关工作。
(一)预算编制的主要依据
2019年预算编制工作的主要依据为:国家预算法、高校财务制度、政府会计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省财政厅2019年预算编制要求、学校“十三五”规划及2019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学校年度财力、工作任务目标、年度收入情况、学校和各学院(部门)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等。
(二)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1.依法编制。学校预算严格执行国家预算法、高校财务制度、高校会计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省财政厅2019年预算编制要求和教育厅相关规定。
2.量入为出,收支平衡。预算编制以量入为出和量力而行为基础,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在总量上平衡、收支结构合理以及分配比例协调。
3.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布局,科学筹划、协调发展、兼顾各方、保证重点。
4.零基预算原则。为落实省财政厅、教育厅提出的调整学校财务资源存量,激活存量的要求,2019年将继续实行零基预算,2018年底各项结余经费须纳入2019年统一预算。
5.勤俭节约原则。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从紧做实预算,严格控制行政办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在2018年基础上只减不增,构建节约型校园。
6.讲求绩效原则。校内预算按照编制有目标、执行有监督、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结果有运用的原则,把每一分钱落到实处,并将项目绩效分析、论证结果作为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三)预算编制的主要内容
各学院、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根据学院、部门履职要求和事业发展计划,编制反映学院、部门全部收支的综合预算,确保不重不漏,不得在学院、部门预算外保留其他收支项目,着力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做到编制的预算实事求是、真实可靠。确保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圆满完成。
1. 收入预算编制。各部门要准确把握政策,参考历年收入情况和预算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合理编制收入预算。非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历年实际收入情况和当前事业发展实际合理测算,确保不漏报、不瞒报、不虚报。
(1)财政补助收入,包括能基本确定的各类财政专项收入、同级财政科研经费拨款收入;
(2)教育事业收入,包括普通本专科、研究生学费、住宿费收入、成人教育收入、合作办学收入、对外教育收入、考务费、报名费、短训班培训收入等;
(3)科研事业收入,包括企业委托研发、协作等横向科研收入、成果转化收入、科技咨询服务等收入;
(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包括资产公司上缴收入;
(5)经营收入,包括房屋出租收入、场地收入等;
(6)其他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对外投资收益、附二院 、附三院及校医院医疗收入等。
2. 支出预算编制。支出预算是预算年度中学校用于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管理活动、基本建设和其他事业活动的资金支出计划。支出预算主要包括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
(1)基本支出预算编制
1)人员支出预算编制。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工伤和生育等其他社会保障费、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离休费、奖贷助勤基金等,按照省人事厅定员和省财政核定的经费标准由人事处和计划财务处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及学校有关人事分配制度编制。
2)公用支出预算编制。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电话费、交通费、复印费、报刊资料费、邮电费、零星维修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除按定额编制外,按省财政厅2019年预算编制最新要求,在确保常态性运转支出不增加情况下,将具有公用支出性质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经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设施设备维修费等8个项目并入公用支出,逐步厘清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边界。
(2)项目支出预算编制
1)绩效目标编制。各学院、部门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填报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将作为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的依据,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的支出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管理,也不得申请部门预算资金。所有专项预算项目均需填报绩效目标,说明项目概况,设定中长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确定具体的绩效指标和指标值,全面反映项目投入、产出、效率和效益。
2)项目审核。学校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学院、部门申报的专项预算进行梳理汇总,在分管校领导的主持下,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根据需要与可能的原则,切实做好项目的审核、论证、遴选工作,提出分项目预算建议,按轻重缓急对项目进行排序,并纳入归口部门项目库管理,归口部门负责建立三年滚动项目库。
①教务处归口管理本专科生质量工程、生产实习等教学经费预算;
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归口管理实验及实训室建设、教学科研设备购置、实验材料等经费预算;
③发展规划处归口管理“双一流”学科、重点学科建设经费预算;
④科技处归口管理纵横向科研经费、“杏林学者”学科人才科研提升计划经费预算;
⑤人事处归口管理师资培训进修、人才引进和创新团队建设、师资国际化、人才工程等经费预算;
⑥研究生院归口管理研究生培养经费、研究生资助经费、学科专业建设等经费预算;
⑦学生处归口管理本专科学生资助经费、活动费、招生就业经费预算;
⑧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归口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⑨学校办公室归口管理学校办公设备、办公家具购置、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信息化建设、精准扶贫等经费预算;
⑩后勤基建处归口管理基本建设、修缮经费预算。
3)项目预算安排。学校按照各归口管理部门对项目排序情况,结合年度财力状况,报经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安排项目支出预算,列入学校年度综合财务预算。
(3)“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只减不增”要求,各学院、部门要加强对相关支出事项必要性、合理性的审核。
(4)上年支出预算结余编报。结余资金清理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加强结余结转管理规定执行。财政拨款结转资金严格按政策核定并编入部门预算;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按规定全部收回财政统筹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按照2018年执行结余数全额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管理,其中,尚未执行完毕的项目,按照规定结转使用;已经执行完毕的项目,结余资金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单位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被收回存量资金的项目预算,在2019年确需继续实施的,应按照新项目申报预算的流程在编制2019年预算时进行申报,并纳入当年部门预算予以保障。
(5)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各学院、部门应当严格按照省政府确定的四川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根据预算项目和采购品目具体编制,一个预算项目下同一采购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内的或者达到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均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过程中,应当加强调研论证,科学合理确定政府采购需求,严格执行有关资产配置标准和技术服务标准等,不得超标采购。提前做好政府采购准备工作,确保部门预算批复后即可启动实施采购。对于预算有保障但未正式下达,需要提前实施采购的项目,书面报经省财政厅同意后,可提前开展采购活动。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省级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18〕20号)要求,做好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有关工作,切实提高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效率。
(6)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制。各学院、部门应当按照存量资产情况和资产配置标准,结合履行职能职责的实际需要,编制新增资产配置预算。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的配置数量、价格应严格执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川财资产〔2017〕20号)规定。专用设备配置,有国家或行业配置标准的按标准执行;暂无配置标准的,在分析同类设备存量及使用状况、具体用途、价格情况等基础上,按照厉行节约、方便实用的原则配置。严格遵循先报送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经财政厅审批后再编制资产配置预算的程序,并加强新增配置资产的登记管理。未经审核,各学院、部门不得编制新增资产配置预算。
(四)预算编制的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学校经费预算工作是学校改革、事业发展与人才培养的重要一环,与各学院各部门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紧密相关,各学院、部门应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扎实做好本学院(部门)预算编制的各项工作,确保2019年预算编制工作高质量、顺利完成。各学院、部门对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隐匿收入、虚报支出导致预算信息失真的学院、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置,同时依法追究相关学院、部门和直接责任人责任。各学院、部门预算方案由经办人、学院(部门)财务负责人、分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部门)公章后报计划财务处。
2.统筹协调,相互配合。校级预算编制实施归口管理,各项目归口单位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要制订相应工作计划。相关学院和部门要在统一安排下,配合做好预算工作。
3.预算民主,充分论证。各学院、部门应从各项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充分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确定申请预算的项目及经费额度。预算编制要广泛充分听取学院(部门)内部意见,要在部门内、学院党政联席会上充分讨论。对重大项目安排、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等要在一定范围内经过严格论证。
4.遵循规则,提升质量。各学院、部门要按照学校统一的预算编制格式和规范的编制方法,要在表格或项目申报书体现数据测算的路径和依据。各项数据要做到完整、准确、可靠,确保预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五)预算编制时间
1. 计划财务处于2018年10月 17 日前下达关于编制2019年度预算通知,同时开放2019年部门预算网上填报窗口。
2.各学院、部门根据工作规划重点及实际情况填列专用项目经费预算,形成2019年度专用经费预算草案,且于2018年10月31前将纸质签字盖章预算汇总表报计划财务处。
3.联系方式。预算编制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可与计划财务处预算科联系。联系人:王老师、刘老师;电话:028-61800182
附件:1. 学院(部门)预算项目立项审核表
2.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模板
成都中医药大学
2018年10月16日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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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部门)预算项目立项审核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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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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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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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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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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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1.省委、省政府研究确定项目□ |
2.全国性行业规划确定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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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省级行业规划确定项目□ |
4.其他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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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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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 |
预算申请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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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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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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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申请当年新增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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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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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测算标准及测算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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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情况 |
1.延续项目□ |
上年预算数 (万元): |
前年决算数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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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绩效考评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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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增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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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需要开展的主要工作(细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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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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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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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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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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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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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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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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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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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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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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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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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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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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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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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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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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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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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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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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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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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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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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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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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核签情况 |
项目主管处(室) 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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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室) 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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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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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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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填报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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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绩效目标包含三级指标,一级指标分为完成指标和效果指标两大类,完成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成本指标等二级指标,效果指标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性和满意度等二级指标。每个二级指标下根据项目类型列出了相应三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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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院(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填二级指标及相应的三级指标,若已设定的指标不适用,部门(单位)也可根据项目实际自行设置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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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院(部门)根据项目类型及实际情况在完成指标下填报(选填加自设)至少3个三级指标,在效果指标下填报(选填加自设)至少2个三级指标。 |
成都中医药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8年10月1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