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借款对象:学校教职工。临时工、学生不能作为借款人
2. 借款方式:对公转账借款和特殊情况下的零星现金借款
3. 借款范围:购买办公用品、设备、实验材料,版面费,差旅费等
4. 借款单填写:借款单一式三联。借款时间、部门、借款人、借款事由、大小写金额必须完整清楚填写,其中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不得涂改。第二联作为借款附件留计财处记账。第一联、第三联由借款部门或借款个人保存。
借款冲销:冲销借款时需按要求重新填写报账单并按正常审批程序审批签字,同时携带借款单第一、三联(借款单无需粘贴)到计财处冲销借款,第三联作为冲款附件留计财处记账,第一联由审核人员填写冲销后交还借款部门留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