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15/6/10 20:16:51 点击:次
各位老师:
因部分学院延迟上报部门2014年年终奖励绩效发放表和税表,致使学校财务部门推后“年终奖励绩效”纳税工作。根据国家年终奖扣税政策,2014年年终奖励绩效税率已分摊12个月。为减轻教职员工扣税压力,2013年7月-2014年绩效工资提高平均分摊到2013年7月-2014年共计18个月计税。上述两项应纳税额在2015年6月和7月工资中平均分摊扣缴,
请予支持和理解。
计财处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