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补充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14〕69号)文件精神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规范公务机票购买行为,2015年7月20日下午,计财处组织召开了公务机票购买培训会议,各学院、部门兼职报账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培训会议就机票购买渠道、流程、时间、价格、换开票、报销等事项按国家相关规定做了详细讲解,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加深了与会人员对购买公务机票事项的了解。
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规范公务机票购买行为,根据《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4〕33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补充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14〕69号)文件精神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现就公务机票购买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工作人员,以及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公务机票的其他人员,国内出差、因公临时出国购买机票,应当按照厉行节约和支持本省、本国航空公司发展的原则,优先购买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的我国航空公司航班机票并享受公务机票优惠政策。
二、执行时间
从2015年4月29日起开始执行公务机票购买改革。
三、公务机票购买
(一)首先登陆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www.gpticket.org);
(二)选择购买公务机票的渠道
购票人可选择以下三种渠道当中的任意一种渠道购买公务机票:
(三)购买公务机票的具体流程
1.购票人自行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购票的具体流程:
登陆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www.gpticket.org),进行购票注册,须填写信息有本人姓名,身份证,公务卡发卡行(农业银行),验证码进行验证,通过之后需要验证邮箱以及设置登陆密码,验证成功后即可注册邮箱作为用户名进行登陆购票。
2.公务机票购买委托购票流程:
(1) 确定服务商
◎登陆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www.gpticket.org);
◎点击服务商查询模块,查看服务商列表;
◎选择具体服务商,点击服务商名称,查看联系方式;
◎电话联系服务商,或者直接前往服务商网点购票。
(2) 验证身份信息
◎ 购票人告知服务商购票需求及票款支付方式(公务出行;POS或转账);
◎购票人根据支付方式,向服务商提供相应的验证信息;如果是公务卡支付,应提供乘机人姓名、身份证号、公务卡发卡行信息;
如果是学校提供支票或转账方式支付,应提供实际付款的单位全称(成都中医药大学)(单位全称应与支票上的盖章/转账单位名称相符);
(3) 服务商对购票人身份信息/学校名称信息进行验证,验证通过,方可订购政府采购机票。
(四)关于购买市场低价机票问题
购买公务机票时,购票人在公务机票销售渠道以外的其他机构(如:各电商平台)查询到国内航空公司航班票价低于政府采购优惠票价的机票,购票人可以购买。但购票人应当提供同一购票时点在航空公司官网或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www.gpticket.org)截取的同时刻同航班舱位的价格截图等材料,以证明其低于政府采购优惠票价,并作为报销凭证的附件,按照学校财务报销管理的规定程序报销。
(五) 订票、出票
1. 购票人提供乘机人证件号码、航程等相关信息;
2. 服务商进行订座、出票操作。
(六) 获取报销凭证
1. 出票成功后,服务商打印标有政府采购机票查验单号的电子客票行程单和政府采购机票查验单;
2. 服务商将报销凭证交付给购票人。
(七) 支付票款
购票人将票款足额支付给服务商,具体方式如下:
1.购票人使用公务卡支付的,应通过POS机刷卡的方式,将
票款支付给服务商;
2.购票人使用学校)支票支付的,须将加盖有预算单位名称印章且用途为“公务机票购票款”的支票交给服务商;
3.购票人使用学校转账方式支付的,则需要学校将票款转账到服务商开设的政府采购机票一般结算账户,用途为“公务机票购票款”。
(八)出行
乘机人持本人身份证件乘机出行。
(九) 换开票
1. 购票人联系出票服务商,告知原航班信息、新的航班信息(换开票时,乘机人信息不能修改);
2. 服务商进行换开票操作;
3. 如需补交票款,购票人按照原支付方式(公务卡/学校转账/学校支票,将补交的票款支付给服务商。
(十) 退票
1. 购票人联系出票服务商,告知需要退订的机票信息;
2. 服务商进行退票申请;
3. 退票成功后,服务商通过以下方式,将退票款退还给购票人(不得通过现金进行退款):
出票时采用公务卡支付的,需要在服务商POS机刷公务卡,将退票款返还给购票人;
出票时采用学校支票或者转账方式支付的,服务商通过转账方式将退票款退到学校的一般结算账户。
4. 退票涉及退票手续费需要报销时,由服务商开具退款单据。购票人可据此单据作为报销凭证,报销退票费用。
(十一) 投诉受理
购票人通过服务商购买公务机票的过程中,如遇服务商政策执行或服务质量等问题,可拨打民航局清算中心投诉受理电话:010-84669065。(详见
https://www.gpticket.org/announcement/TicketForOthers.action)
四、公务机票报销
(一)购票人通过公务机票销售渠道购买国内航空公司航班的,应当以标注有政府采购机票查验号码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作为报销凭证(见下图)。
结算票款费用时,使用“公务卡验证”购票的,需刷公务卡(本人或他人公务卡均可)结算,不得转账;使用“预算单位验证”购票的,只能通过购票人所在单位的银行转账方式结算,用途必须注明“公务机票购票款”,不得使用公务卡结算。
(二)购票人购买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机票的,应当以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或非国内航空公司及其代理机构提供的其他票据作为报销凭证,如需单位外事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批的,应附审批表。报销费用时,可以刷公务卡或通过购票人所在单位的银行转账方式结算并报销。
(三)购买公务机票时,购票人在公务机票销售渠道以外的其他机构(如:各电商平台)查询到国内航空公司航班票价低于政府采购优惠票价的机票,购票人可以购买。但购票人应当提供同一购票时点在航空公司官网或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www.gpticket.org)截取的同时刻同航班舱位的价格截图等材料,以证明其低于政府采购优惠票价,并作为报销凭证的附件,按照学校财务报销管理的规定程序报销。
特别提示:购票人凡购买此类低价机票的,即视为对电商平台等销售机构单方面变更航空公司统一票规的行为予以充分认同,同时因此而产生的超出航空公司统一票规以外的连带结果(如:改变航空公司该航班的退票改签规则、组合销售其他产品服务等),均由购票人自行承担有关费用。
(四)网站自助购票是通过网上支付的在线交易,无法打印刷卡凭据。因此购票人使用公务卡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www.gpticket.org)购票的,可通过公务卡发卡银行的网上银行或银行客服电话查询公务卡消费日期及金额,也可登录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查询机票查验单,参考查验单上的出票时间和金额,并填写在报账金额之后,以便于查对还款。
(五)报销公务机票的退票手续费,可依据各航空公司和机票销售代理机构出具的退款单据作为报销凭证。
(六)学校财务部门如需对购票单位、购票时间、购票价格及购票验证方式等信息进行核实的,可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www.gpticket.org))按照机票查验号码查询。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