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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值税发票验真系统的启用通知

录入时间:2021/5/17 15:20:51     点击:

各位师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为了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保护师生合法权益,方便师生查询增值税发票真伪,计财处于5月10日起正式启用“增值税发票验真系统”。系统的具体使用说明详见附件。

请大家按照使用说明查验需要报销的增值税发票。



成都中医药大学计划财务处

20215月8日

附件:《关于增值税发票验真系统的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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