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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缴销借出票据的通知

录入时间:2011/6/14 12:44:48     点击:

学校各部门:

为了严肃学校票据管理,做好2008年财务决算工作,决定对20081031日以前在计财处借用的各种票据(财政非经营专用收据,税务专用收据,学校校内结算收据)进行清理缴销(无论是否用完,都属清理缴销范围),请借用学校收据的单位或个人,务必在20081130日前,持收据到温江校区行政办公楼114室安老师处办理清理缴销手续,对无故或不按规定时间进行核对清理缴销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将追缴部门使用的收据,并暂停部门预算经费指标。

联系电话:61801010  (安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