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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二00九年校级部门预算安排的意见

录入时间:2011/6/14 13:49:52     点击:

成都中医药大学文件

                              
校计财字〔20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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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学校二00九年校级部门预算安排的意见

各单位、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批复2009年单位预算的通知〔川教函(200978号〕,学校编制了2009年校级部门预算,经20094  14日校党委常委会批准,现将学校2009年校级部门预算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学校2009年校级综合预算收入来源总数28573.7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1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80.6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99%;自筹经费收入13960.7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26%;科研事业预计收入1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上年结转资金2636.18万元。

学校2008年校级综合预算安排支出总数28573.79万元,其中:预算基本支出安排23,504.01万元,比上年同期提高6.55%;预算科研支出安排1105万元;预算专项支出安排2071.6万元;预算经营支出57万元;上年结转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安排1,836.18万元。

二、2009年,学校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贯彻实施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学校党政工作要点,着力构建有利于学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加快发展的财经政策体系,保增长、促发展,保民生、求和谐,重点抓好以下原则:

1.依法加强收入征管,确保学校财力集中,资金集中,各项收入集中,确保收入预算圆满实现。

2.优化支出结构,努力改善民生。保人员经费,保民生支出,提高对学校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改善职工生活福利待遇。

3.保障重点投入,突出科学发展。保正常教学经费,保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做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新建专业等重点项目建设;做好科研财政专项资金的预算与核算、指导与服务工作。

4.厉行节约,过好紧日子。发扬勤俭节约的精神,行政经费压缩10%,重点压缩因公出国(境)经费,交通费、会议费、招待费支出;以节油节电节水为重点,严格控制不必要的开支,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建立健全精细化的预算制度、规范化的预算执行制度和科学化的支出评价制度,提高依法理财的水平;强化专项资金监管和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制度,不断完善财务内部监督管理机制。

当前,学校已进入融资还本期,资金供需矛盾非常突出,为了保证学校校级预算的正常实施,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提出如下要求:

一、确保预算收入的完成

1.努力争取财政支持。财政资金是学校资金来源的主渠道,学校要尽最大努力争取国家的财政经费支持,继续增加共建渠道,努力增加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以保证财政拨款预算的完成。

2.加强学生收费管理。各职能部门及各教学院(部)要各负其责,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督促他们按时履行缴费义务。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收费考核制度,将收入完成情况与经费分配相联系,真正从根本上解决组织收入与资金分配管理脱节的问题。

3. 增强教育创收收入。今年,学校力争各项教育创收收入比上年有所增长,学校各院(部)、研究生处、教务处、成人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应积极培植新的收入增长点,以保证收入的增值。

4. 保持科研经费快速增长。学校、有关处室以及全校科研人员要共同努力,紧紧抓住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加大西部地区投入的重大机遇,强化政策导向,鼓励教师多渠道争取纵向科研课题,更加重视增加横向科研经费,保持科研经费快速增长的势头。

5. 努力拓展社会捐赠筹资渠道。 广泛吸收海内外校友及社会各界的捐赠;进一步加强学校与地方、学校与企业合作的领域,多渠道、多形式地筹措建设资金;学校还要充分利用资产资源取得更多的收入。

总之,学校各项收入应收尽收,确保预算收入实现较大增长。

学校重申:各单位、部门经学校批准,利用学校资产、资源获取的各项收入,都是学校的收入,必须纳入学校“统一预算、统一收入、统一核算、统一配、集中管理”,做到收入集中、财力集中,资金集中。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校内任何单位不得截留、隐瞒、坐支、挪用、私分学校收入,坚决制止私设“帐外资金”、“小金库”等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收费制度,各部门必须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绝不允许在未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自制自购收据或“白条子制度”收费等违法违纪行为。

二、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省级财政财政支出预算管理的意见通知》〔川府函(2008337号〕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管理,加快支出预算执行,及时组织专项实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严肃对待和高度重视省财政对部门预算结余资金清核处理的原则,即:

1.基本支出(包括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结余一律注销。

2.中央专项补助结余,经审核后可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但连续结转原则上不超过两年。对项目己完成或己中止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中央部委有专门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结余全部注销。

3.省级财力安排的项目结余,除正在实施或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基本建设项目、已进入政府集中采购程序的政府采购项目外,其他项目结余一律注销。

4.清理注销的部门结余,统筹用于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对部门确需继续安排的项目,由部门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建议计划时重新提出,按规定程序审核后安排。

各单位、部门第一负责人和重点学科、科研项目负责人是预算执行的责任人,对本部门预算和项目资金的正常执行负有责任。要强化预算的约束性,预算一经下达,就具有约束力,部门一切经费开支都在预算安排内执行,不得突破。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轻重缓急安排好本部门经费使用计划;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使用好预算。学校规定:部门(项目)预算实行“经费包干,超支不补”的原则,对提前用完本年度预算经费的单位和部门,应在本部门的专项业务费支出中弥补预算经费的不足。学校在每年11月将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专项资金支出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对执行不好的部门和项目将予以督促、警示,对不能完成的部门预算将予以调整。学校每年年终对校级预算(含:预算分配的项目资金)的结余数,按照省财政规定予以注销。

三、大力压缩行政经费支出

要严格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厉行节约大力压缩行政成本性支出的通知》〔川委办发电(20093号〕的各项规定,行政经费在2008年预算基础上压缩10%,各部门必须从实际工作出发,增强节约意识,加强成本意识,采取有力措施,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以保证不超预算。各项支出做到有预算安排、有支出标准、有制度依据,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要精打细算,坚持经济实用原则,严格审批程序,进一步加强办公用品、公务车辆、公务接待、会议举办的管理,坚决遏制会议费、培训费、考察费、接待费、交通费、通讯费、公务费等增长的势头;后勤部门还要进一步加大能源消耗的管理,节约用电、节约用水,节约用气,压缩支出总量,杜绝“跑、冒、滴、漏”的浪费现象;要加强临聘人员管理,及时清退不合理用工,减员增效;要加强车辆、房产等资产管理,促进资源整合,努力建设节约型学校。

四、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与指导

1.项目支出预算是学校为完成特定事业计划或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以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我校项目支出预算包括:中央与地方共建实验室建设经费、教学服务基础设施和修缮项目经费、基本建设项目经费、 “973工程”、“十一五支撑计划项目”等科研经费。项目支出预算经费是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要建立专项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办法,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经费的过程管理,及时掌握预算执行情况,严把经费使用范围,评估经费使用效益,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2.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按学校规定,经过申请、论证、评估、立项和审批程序,进行严格的遴选、论证、审核和排序,明确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确保规范性的使用专项资金。

3.各专项应严格按预算或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按质、按时、按量的完成。

4.逐步建立专项资金的绩效考评机制。要制定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办法和实施细则,完善绩效考评体系,根据绩效目标和考评结果,及时调整和优化项目的支出方向和结构,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5.做好项目资金使用的指导工作。专项资金使用,政策性强,要求较高,财务部门要加大对项目资金,特别是科研经费的政策性解释、指导和服务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课题)共同管好项目资金、用好项目资金、好用项目资金。

   五、加强财务管理

要强化部门经济责任制,规范财务行为。学校再次强调:凡重大财经行为、重大经济活动、重要经济合同签订必须归口学校统一审批,坚持财经工作“一枝笔”的审批制度,严格经费开支审批程序,确保学校资金、资产的安全;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乱收费。

严格执行国家政府采购法和招标制度,高度重视省财政厅对政府采购的规定,即:“每年10月底前终止申报政府采购计划,对已确定在年终前无法完成的政府采购项目,省财政厅不得批复政府采购计划,其预算节余按照部门结余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学校资产采购管理部门,要抓紧组织和完成政府采购项目,对专项项目追踪问效,保证专项预算的严格执行,防止专项资金因未完成而造成的损失。

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规定条例,不论是教学、科研经费支出,都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控制现金支出流量,坚决杜绝以现金支出替代转帐支出的违规行为;学校财务部门要切实履行其监督管理职责,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为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提高2009年度预算的执行质量,学校将对各单位、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预算管理制度、财经规定的行为,将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00九年四月十五日

主题词:二00九年  预算安排  意见

送:校领导、各部门、学院、馆(所)

成都中医药大学计划财务处            2009年4月15

                                                   共印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