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及科研项目负责人:
现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预算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计函(2009)23号文转发你们。请各单位、部门及科研项目负责人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执行。
成都中医药大学计划财务处
二○○九年十月十日
录入时间:2011/6/14 13:54:56 点击:次
各单位、部门及科研项目负责人:
现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预算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计函(2009)23号文转发你们。请各单位、部门及科研项目负责人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执行。
成都中医药大学计划财务处
二○○九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