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10/12/29 14:00:59 点击:次
各单位、部门:
为落实学校党代会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发放教职工元旦、春节慰问费:
一、发放范围:在职教职工、离退休人员
二、发放标准:在职在岗职工每人3600元;离退休人员每人1800元。
三、学校经济独立核算单位、差额核算单位可参照学校办法一并执行。
计划财务处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