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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月发放交通、误餐补助的通知

录入时间:2011/4/6 14:03:07     点击:

为便于更加清楚地查询当月工资收入,应广大教职工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114月开始,将上一月的交通补助(150/月)、误餐补助(110/月)随次月工资一同发放。现在4月工资中,发放3月交通、误餐补助,同时补发1月交通、误餐补助。

请相互转告并注意查收。

人事处 计财处

201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