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11/4/6 14:03:07 点击:次
为便于更加清楚地查询当月工资收入,应广大教职工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11年4月开始,将上一月的交通补助(150元/月)、误餐补助(110元/月)随次月工资一同发放。现在4月工资中,发放3月交通、误餐补助,同时补发1月交通、误餐补助。
请相互转告并注意查收。
人事处 计财处
201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