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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使用公务卡公务支出经费报销有关事项的通知

录入时间:2012/9/29 14:07:29     点击:

各单位、部门: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关于深入推进公务卡改革的通知》(川财库【201117号)文件要求,学校开展了公务支出经费使用公务卡报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公务卡启用规定,凡已收到到公务卡的职工,请立即激活公务卡,激活公务卡方法是:打电话到信用卡中心(4006695599),根据语音提示直接激活(或带上身份证和农行公务卡直接到柜面办理激活),以便及时使用。

二、凡尚未收到公务卡的职工,请及时电话联系农行金牛支行西郊分理处杨文进主任,联系电话:87766772

三、自2012101日起启用公务卡结算,原使用现金支付的公务性支出应使用公务卡支付,公务卡的支付报账程序按《成都中医药大学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校字【2012   号)规定执行。按照文件规定,也可使用转帐方式结算,原则上不得使用现金结算。

    四、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省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的通知》(川财库【201232号)管理规定和省审计厅《关于四川省201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文件规定:从201291日起,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它交通费。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结算目录执行。

           五、在使用公务卡进行消费时,必须将公务消费部分与个人消费部分分开,并将消费交易凭条(POS机消费交易凭条,购物明细或消费清单)分别打印、分别刷卡支付。对公务支出部分报销应取得本人签名的POS机消费交易凭条、购物清单和发票等财务报销凭证。

六、持卡人办理公务卡消费支出报销业务时,应当按要求填写“成都中医药大学公务卡报账审批单”,并附本人签名的有关财务报销凭证、银行卡刷卡消费凭证(或POS机消费交易凭条)等,按照学校规定的财务报销程序报请审批。

七、规范使用公务卡,避免逾期欠款。公务卡消费应在透支免息期(27天至56天)的前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到计财处报销还款,逾期还款将会对个人资信产生不良记录(农业银行会手机信息提示还款时间)。

           八、2012101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仍然按原财务规定报销,请有关人员尽早结清原经济业务费用。即日起原则上不再办理现金借款和现金报销。公务卡执行后,将加大清理因公借款力度。请有借款的部门、教职工应尽快到计财处办理归还借款手续。

九、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工作的通知》(川财库【201225号)文件要求,凡“不宜使用现金的支出提取现金,将受到省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系统在线监控”,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现金支出,以保证经费的正常执行。

十、进一步做好培训宣传工作,以便财务人员和持卡人均能熟悉掌握公务卡使用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的内容,规范使用公务卡,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形成习惯用卡、主动用卡的良好氛围。

计划财务处

0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