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86号)的有关规定和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预算的要求,现就编制2013年学校部门预算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2013年度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实施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坚持依法聚财、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内涵建设水平。与学校财力状况相适应,切实保障教学、科研、民生支出、重点项目、基本建设和化债资金需求;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控制行政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健全预算约束和激励机制,优化预算支出结构,加强预算执行监管,提高预算支出绩效。
二、预算管理工作重点
(一)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建立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工作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通知》(川委办发电〔2011〕8号),加强经费的分配和使用管理,严格控制行政性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支出原则上均不得超过上年预算规模;严格控制和规范会议费、接待费标准,严格控制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大力开展节能降耗活动,切实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建立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
(二)推行基本支出预算改革,规范预算分配定额标准体系
根据省财政预算分配改革,逐步推行基本支出预算定额分配制度,校级预算将试行按本专科生均定额和专业系数加项目支出;行政部门试行日常维持支出加项目支出的预算编制机制。结合人事绩效工资改革工作,建立定员定额和实物费用定额标准体系,优化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保障结构,进一步提高基本支出定额标准的科学性。做好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规范基础数据的采集和管理,夯实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基础。
(三)建立项目支出滚动管理,规范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
建立以项目库为核心的项目预算滚动管理制度,做好项目库建设及入库项目的审核、论证、立项、遴选及排序,加强项目储备。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原则上项目支出要落实到具体执行部门和具体支出用途。强化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结合,统筹优化年度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
(四)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和《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要求,进一步强化绩效理念,健全管理制度,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绩效目标管理,规范绩效目标的申报和审核。推进绩效评价试点,规范评价项目选择,提高评价工作质量,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五)强化预算执行管理,进一步做好预算执行工作
硬化预算约束,规范和减少执行中调整预算,严格控制调整预算时限。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建立健全预算支出责任制度,做好预算执行的各项前期准备,严格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严格执行公务卡支付制度,完善落实预算执行通报制度,重视预算执行分析,加大对预算执行的督促和检查力度,努力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全面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强化政府采购计划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规定。
(六)推进部门预算公开,提高财政预算透明度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1〕27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31号)等文件精神,积极稳妥地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强化部门的主体责任意识,提高部门预算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认真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建立预算公开反馈机制,加强舆论宣传和相关解释工作。
三、预算编制要求
(一)2013年是“十二五”时期重要的一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2013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落实预算编制的各项要求,确保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二)要确保部门预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各项收入全部列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用于各项支出;加强除财政拨款以外的上年结转收入、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管理,各项收入要做到充分、合理预计,力求准确;各项支出要真实、完整反映,不得虚报;各部门要报送预算编制说明,预算编制说明应真实、详细;学校将按照省财政预算管理工作考核评比的有关要求,对2013年部门预算编报工作进行考评。
(三)预算编制范围
1.预算编制收入
除财政性资金外主要包括:事业性收入(学费、住宿费、联合办学收入、成人教育收入对外教育收入、考务费、报名费等);横向科研收入(企业委托研发、协作费等);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校办产业上缴收入等);经营收入(资产设施出租收益等);其他收入(利息收入、捐赠收入、对外投资收益等)。
2.预算编制支出
(1)基本支出预算编制。严格控制基本支出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人员经费按照省人事定员和省财政核定的经费标准测算编制,由人事和财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奖贷勤困助基金等政策以及学校有关人事分配制度予以确定。日常公用经费分为公务费与业务费。
公务费包括:办公费、邮寄费、通讯费、差旅费等。实行定额预算编制,各单位的公务费等日常公用支出由学校根据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学院(处)、招就处等职能部门提供的基础信息,按照人员乘定额的方法由学校统一编制。
业务费是指除公务费、人员经费以外,部门为完成学校正常运转而持续(每年)发生的项目。如:实验材料、生产实习费、教师培训费、教师监考费、招生就业费、宣传费、校报费、体育维持费、军训费、学生交通费等。学校2013年业务经费仍然实行“零基预算”编制方法,各单位只能申报直接由本部门使用和管理的业务经费。实行归口管理的业务经费由使用单位向归口职能部门申报,归口职能部门汇总后统一向计财处申报(教师培训报人事处、实验材料报实验及设备管理处),业务费上报时必须报送支出明细说明。
(2)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做好项目预算的审核、论证、立项、遴选工作,设定当年计划完成的工作任务和预期实现的效果。项目预算资金额度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项目必须填报绩效目标(包括年度整体绩效目标和明细项目绩效目标),反映应实现的目标和产出效果。
项目支出的申报,必须符合学校事业发展方向和学校重点支持范围,学校实验设备处、后勤处分别负责专项设备购置经费、专项修缮经费汇总审定,并按项目的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学校根据年度财力状况,按照排序情况,安排专项资金项目支出预算,列入学校年度综合财务预算。
项目支出要从紧编制预算。2013年学校项目支出预算,除中央财政、省财政已确定的重点支出外,其他一般性项目支出预算要严格控制。加强项目库建设,推进项目滚动管理,准确反映延续项目与上年项目对应情况。细化项目预算编制,充实项目储备,做好项目执行的前期准备工作,在报送2013年预算时,要同时报送延续项目2012年预算执行进度。
(3)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编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基本建设投资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川财投〔2002〕96号)要求,如实编制2013年省级部门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应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要全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四)严格如实编报“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
1. 2013年学校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原则上分别不得超过2012年相关预算规模。
2. 2013年“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填报的部门范围,包括编报2013年学校所属行政部门、学院经学校审定同意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等。
3.“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编制具体口径:
(1)因公出国(境)费,指由学校同意部门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会议费,指学校在会议(包括在华召开的国际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支出。
(五)逐步推行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各部门在申报2013年学校自筹经费安排的项目支出预算时,要将2011年学校自筹经费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结果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合理调整和优化年度预算支出方向和结构。对2012年学校自筹经费部门预算中已执行的延续项目,2012年仍尚未完成的项目预算,2013年将不再延续安排预算资金。
(六)加大结转和结余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按照学校研究决定,对截止2005年结存和结余的专项经费进行清理,原则上全部统筹用于2013年预算支出。学校将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府发部门〔2011〕37号)、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加快省级教科文部门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川财教(2012)46号)文件规定,规范结转和结余资金统筹使用制度,从2013年起,除财政有规定除外,其他专项结转和结余资金,学校将统筹预算支出安排。
(七)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学校不论任何来源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支出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2-201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川办函〔2011〕226号)有关要求,对目录中公布的由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的项目,以及2013年部门预算中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如实编报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执行有关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制度办法,对未按以上要求编报政府采购预算的,不得组织采购活动,不得支付资金。对执行中申请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的,财务部门将不予审批。
(八)做好学校重大资产行为和资产处置、出租出借收支预算、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报工作。做好2013年学校重大资产行为预算,如:重大投资行为、重大捐赠行为等,购置车辆、批量采购设备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都必须编制新增资产预算。对其他资产,如办公设备、家具等的配置,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论证,严禁超标准购置。
(九)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川府函〔2008〕337号)文件要求,加强学校预算执行的考核与评估工作,严格预算执行的监管,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流程和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建立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制衡、相互协调的财务运行机制。
四、时间安排
(一)10月30日前,各单位将编制的2013年基本预算支出报送计划财务处。需要汇总的预算由职能部门汇总后报送。
(二)11月5日前,各专项预算归口单位将论证后的2013年度专项经费汇总预算、大型基础设施及修缮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和编报说明一并报送计划财务处。
(三)11月20日前,计划财务处进行预算调研、论证、汇审,形成学校2013年度财务初步预算方案。
(四)12月15日前,计划财务处将学校2013年财务预算初步方案提请学校审议,形成2013年度财务预算(草案)。
(五)2013年1月15日前,计划财务处将2013年度财务预算(草案)提请学校常委会审定,形成2013年度财务预算。
(六)计划财务处根据学校批准的2013年度财务预算,在20日工作日内批复学校各有关单位。
七、报送要求
2013年财务预算报表及填报要求可从计划财务处网站下载。报表一律用A4纸打印,封面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经办人盖章,签字或盖章不全的一律退回。各单位须分别报送纸质报表一份及电子文档材料,学院还须报送院务会意见。请各单位严格遵守时间要求,按时完成2013年财务预算编制工作。
报送地址:温江校区计划财务处112室
联系人:曾老师 电话61800182
电子文档发至jcc@cdutcm.edu.c
二零一二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