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字〔2013〕148号
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经济活动管理,规范经济行为,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教育部《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经2013年9月29日学校党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学校决定开展加强经济活动管理,规范经济行为的自查工作(以下简称自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工作的必要性
当前是学校事业发展的特殊时期,也是实施学校“十二五”规划的重要时期。加强学校经济活动管理、规范经济行为,是保障学校资产安全的重大工作,巩固学校建设成果的重大举措,也是促进学校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各单位、部门要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反对“四风”的高度,结合教育部开展的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充分认识这次自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抓好这项工作。
二、 自查工作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自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跃荣
副组长:安 劬、余曙光(常务)、彭 成、延建明
成 员:张 希、李 新、 罗进学、蒋建华、张雯衣、
杨 军、祝 捷
领导小组下设置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罗进学、黄建明、刘国勇、强燕组成。
三、自查范围、期限
自查工作的范围为各处室、学院、馆(所)、各非法人独立核算单位、独立法人核算单位。自查期限:从2010年1月至2013年9月。
四、自查工作主要内容
(一)学校全资、控股、参股企业的经营活动和风险评估情况;校园周边房屋、场地出租出借情况;部门或个人以学校名义开办的医疗诊所情况。
(二)校园内房屋、场地、设施等出租出借和收益管理情况。
(三)单位、部门对外签订经济合同与执行情况。
(四)“3+2”办学、成人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各种培训班开办情况。
五、自查工作时间规定
(一)2013年10月11日,学校召开自查工作启动会,布置学校自查工作。
(二)2013年10月18日前,各单位、部门召开自查工作启动会,布置部门自查工作。
(三)2013年11月15日前,各单位、部门完成自查工作,将自查报告及其支撑材料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交学校温江校区计划财务处106办公室,电子材料发计划财务处刘国勇老师校园网OA邮箱。
(四)2013年11月20日前,学校组织专项检查工作组,对重点部门进行检查。
(五)2013年12月5日,学校领导小组提出自查整改报告。
(六)2014年3月前,学校制定整改方案、出台相应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
六、自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部门要真正把这次自查工作纳入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各单位、部门要成立以部门主要负责人为主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组织、自查、协调和进展情况上报工作。各部门应配备得力人员,负责搞好本部门自查工作。各部门应于2013年10月16日前将部门自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联系人名单交学校自查工作办公室。
(二)建立健全责任制,狠抓工作落实。为了保证学校自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建立工作分工负责制度。具体要求是:
1.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负责学校全资、控股、参股企业的经营活动和风险评估情况;校园周边房屋、场地出租出借情况;部门或个人以学校名义开办的医疗诊所情况的自查工作。
2.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校园内房屋、场地、设施等出租出借和收益管理情况自查工作。
3.纪检监察审计处牵头负责单位、部门对外签订经济合同与执行情况自查工作。
4.成人教育学院牵头负责“3+2”办学、成人学历教育、各种培训班开办情况自查工作。
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部署,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工作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一抓到底。学校要求无论是牵头负责部门,还是配合部门都要从规范学校经济秩序大局出发,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坚决杜绝互相推诿扯皮现象,齐心协力地做好这项工作。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跟踪问效。建立学校自查工作联系制度。学校领导小组将通过召开各责任部门协调会议等形式,协调自查工作进展情况。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完成自查工作较好的部门将给予表彰,对完不成自查工作的部门将在学校范围内通报批评。
(四)开展专项监督工作,揭露各种违规违纪行为。自查工作需要得到广大师生员工的参加。学校纪监审部门要设置自查工作情况反映电话(情况反映电话:61800067),听取师生员工意见反映;教代会要充分发挥作用,设置自查工作情况反映意见箱、电子邮箱(情况反映意见箱:温江校区交通车站 电子邮箱:gh@cdutcm.edu.cn)等形式,收集师生员工在自查工作中反映的情况,充分调动师生员工参与的积极性。
(五) 加强法制教育,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各单位、部门要通过自查工作加强法制教育,搞好部门廉政建设,切实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办事,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违纪行为。
(六) 做好宣传教育,共同参与自查工作。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校园网等形式进行宣传,按照校务公开的要求,自查情况要在职工教代会上进行报告,让广大教职工支持学校加强经济活动管理,共同参与自查工作,共同规范经济行为,形成合力,真正使自查工作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取得实效。
附件:1.<成都中医药大学开展加强经济活动管理规范经济行为自查工作承诺书>附件
4.<成都中医药大学校园周边房屋出租出借情况自查统计表>附件
6.<成都中医药大学部门签订对外经济合同(协议)自查统计表>附件
成都中医药大学
201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