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14/3/29 14:42:43 点击:次
各部门、学院:
《成都中医药大学部门交通费报销管理补充规定》已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现印发给你们,从2014年1月1日起按照考勤制度和审批制度划卡支付教职工交通费,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中医药大学部门交通费报销管理补充规定
成都中医药大学
201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