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15/11/20 9:19:08 点击:次
各部门、学院:
计划财务处于11月5日已下达《关于编制2016年度预算通知书》,要求各部门、学院根据控制数和所需日常项目、专用项目经费测算,网上填报形成2016年度经费预算草案,于11月15日前上报计划财务处。截止11月20日,仍有部分部门、学院未按时上报2016年度经费预算草案。请仍未通过网上申报预算的部门、学院务必于11月24日(下周二)前上报计划财务处,如仍不按时上报,自行承担责任。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