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中医计财〔2016〕3号
关于财政网资金对个人支付实行
农行卡打卡发放的通知
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省级预算单位办理财政资金现金支出有关事项的通知 》(川财库〔2015〕40号 )第三条“逐步减少单位现金支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财政资金的支付原则上都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内的支出,除按规定实行银行转账外,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对差旅费、抚恤金、助学金、奖励金、购房补贴等涉及对个人或家庭的补助支出,各预算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实现上卡发放方式。各预算单位可与本单位干部职工工资卡开户银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签订有关协议,通过传盘加密等方式将相关个人补贴信息传送到开户银行,由开户银行发放到干部职工个人工资卡。省财政厅将加快全面实施省级支付电子化业务,各预算单位原则上都应实行个人补贴上卡发放方式。”的要求,经我处研究决定,从2016年4月1日起,对我校财政网资金对个人支付作出以下规定:
一、凡财政网资金涉及对个人或家庭的补助支出,一律通过银行借记卡打卡发放,原则上不予支付现金。
二、由于我校财政网资金账户在农业银行,为搞高支付效率,我校财政网资金对个人支付使用农行借记卡。
三、凡没有农行借记卡的老师、同学,请务必于2016年4月1日前到农业银行各网点办理农行借记卡。
四、办理财务报销时,为减少打卡失败率和方便联系,请提供农行借记卡复印件并留下与农行卡户名完全一致的姓名,联系方式。
特此通知。
成都中医药大学计划财务处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