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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莲:理学与清廉

录入时间:2016/7/11 10:55:09     点击: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3-08-09 10:40

读书人有自己的至高境界。大家可以选择牡丹,只是我“泛爱众而亲仁”,我独爱莲。在莲和牡丹之间还需要选择吗?还需要思考吗?还需要犹豫吗?对于读书人来说,这是一个不成问题的问题,是一个不需要考虑的问题。没有疑问,不必犹豫就可以作出选择。

《爱莲说》的主题不是贫与富。文中莲花、菊花、牡丹三者的对比,给出两条取舍路径:其一,取莲而舍菊;其二,取莲而舍牡丹。牡丹的象征是最为明朗的,富贵这一人生意图最有影响、最庸俗,也最容易克服。文中指出爱牡丹的是众人,文章之外关注牡丹、富贵主题的仍然是众人,而菊花、隐逸的意图则被掩盖起来。然而莲与菊的取舍实际上却是作者更深层的隐忧所在。究其实,周敦颐心怀“濂溪”,上承孔子“乘桴浮于海”之意,不过是负气之语。“闲来垂钓碧溪上,忽复乘舟梦日边”的离骚更近千古士子之本心,道不行,“三尺童儿笑廉蔺”,真是退亦忧,仕亦忧。惟君子能明知止之道,始终以自强不息,只此方为周子爱莲之本义。

儒家思想学说到了宋代,面临新的环境,需要新的阐释,当时学者都有一个共识,要求构建一种新理念,王安石称之为“新经”,而最终由周敦颐、二程、朱熹构建起来的新儒学则称为“理学”。理学在整个东亚地区影响都很大,“同伦同文”的国家,如中古与近代的日本、朝鲜、越南、琉球,都深受影响。而周敦颐则被称为“理学鼻祖”,是理学开山之人。

依照《宋史·道学传》的解释,周敦颐的思想学说直接继承孟子,是文王、周公、孔孟以下,秦火之后的第一位“圣人”。儒家学说又别称圣贤之学,“睿作圣”,“知者创物,巧者述之守之”,有聪明智慧、有发明创造、有贡献于人群社会叫做“圣人”。在中国思想史上,“圣人”和“贤人”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圣人”是开创者,“贤人”是继承者。“贤人”还比较多,而“圣人”仅只有数的几位,都有特指,并非泛称。

《宋史》称,儒家之学自孟子没而无传,两汉而下察焉弗精,语焉弗详,千有余载,至宋中叶,周敦颐出于舂陵。周敦颐的思想贡献是超越时间和空间,跨越汉唐的一千年,直接与孟子相承接。其他学者譬如董仲舒、扬雄、王通、韩愈,都不能当得起“圣人”,只能算是“贤人”。

周敦颐生平为官有“至廉”、“清尚”之称,其“濂溪”称号亦与清廉有关

周敦颐生平与为官事迹,当时已有“至廉”、“清尚”之称。如潘兴嗣为之作《墓志铭》说:“君奉养至廉,所得俸禄,分给宗族,其余以待宾客。不知者以为好名,君处之裕如也……视其家,服御之物止一敝箧,钱不满百,人莫不叹服,此予之亲见也。”

朱子《江州书堂记》说:“先生世家舂陵,而老于庐山之下,因取故里之号以名其川曰濂溪。”王象之《舆地纪胜》说:“濂溪在道州营道县之西,距县二十余里。先生既不能返其故乡,卜居庐山之下,筑室溪上,名曰濂溪书堂。”

周敦颐的“濂溪”称号,显然也与清廉有关。“濂”字唐以前古文罕见。《说文解字》没有“濂”,只有“溓”。《公羊传》有“群公溓”,郑玄《易》注“溓之言廉也”。因此有学者认为,“濂”字可能为周敦颐所创,他将清廉的“廉”加上“水”旁,给自己家乡的溪水命名,从而造出了“濂”字。

《爱莲说》的解读有被极端化的倾向

《爱莲说》是周敦颐写的一篇精简的散文,全文只有四句,递进出四层含义。其中“出淤泥而不染”一语尤被视为清廉的象征写法,这应当是毫无疑问的。但《爱莲说》的解读也有被极端化的倾向。

如中学课本里《爱莲说》的教学目标规定为:“学习莲花的高洁品格,培养‘出淤泥而不染’的良好的道德情操。”语文老师的备课教案中写道:“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象征高洁、质朴,比喻君子既不同流合污,又不孤高自许。“中通外直,不蔓不枝”,象征正直,比喻君子通达事理,行为方正。“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象征清高,比喻君子志洁行廉,又有端庄的仪态。而学生的读后感则有:“在污浊的社会中洁身自好”、“不做追名逐利的小人”、“切勿追求超前享受”、“做改革开放浪潮中的莲花”、“做新时代的莲花”“要学莲花,莫做牡丹”,等等。立意虽然美好,但却误解了文本。

周敦颐在文章开篇既已指出:“水陆草木之花可爱者甚蕃。”爱莲很好,爱菊花、爱牡丹,也不错。在中国传统观念中,原本有“君子四爱”之说,即陶渊明爱菊、林和靖爱梅、黄山谷爱兰、周茂叔爱莲;又有梅、兰、竹、菊“四君子”之说,梅不屈不挠、幸福吉祥,兰不矫饰的心、高贵美人,竹虚心、正直,菊清静、高洁。 “四君子”平行并列,各有所长,各有所爱,不存在绝然的对立。清人张潮《幽梦影》更罗列草木之可爱者,分别予以品评: “梅令人高,兰令人幽,菊令人野,莲令人淡,春海棠令人艳,牡丹令人豪,蕉与竹令人韵,秋海棠令人媚,松令人逸,桐令人清,柳令人感”,一气排比出许多花色品种,使人各则其宜,“有一人知己,可以不恨”。

这就提醒读者,《爱莲说》中的“花之君子”并非站在“小人”的对立面上而言。《中庸》引用《诗经》的诗句说“鸢飞鱼跃”,周敦颐曾经说“窗前草不除”。天地万物都是天理之自然流行,都有自己的合理性。作为一位儒家宗师,如果认为他是用莲花来否定牡丹,是不合理学逻辑的。

惟君子能明知止之道,始终以自强不息,只此方为周子爱莲本义

但这又并不表明周敦颐不主张清廉。

莲花、牡丹与其他百花一样,春夏盛开,而菊花则至秋始开,故为隐逸不仕的象征。

与莲花对应的牡丹,是富贵的象征。但是在古代重农轻商、不与民争利的传统观念之下,以及儒家崇尚德行、反对私欲横行的思想影响之下,非法致富是很严重的法律问题,人人都知道非法致富是行不通的,所以这个问题就是一个不需要讨论的问题。

《论语·述而》:子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礼记·儒行》曰:“君得其志,苟利国家,不求富贵。”《中庸》曰:“素富贵,行乎富贵;素贫贱,行乎贫贱。”儒家历来都不把个人致富放在首位,但这不等于否定合法致富。所以,周敦颐不需要在一篇作品里,重复阐释这样一个问题以告诫世人。《爱莲说》中牡丹的象征,是合法致富。合法致富无可非议,只是过于世俗。而求仁得仁、人各有志,作者只是要说他自己不作如此选择而已。周敦颐不把自己视同大众,他是精英。他肯定莲花,但同时,作为一个儒家,他不可能否定牡丹,不可能反对大众致富。普通人就是普通人,大众就是大众。《爱莲说》最后说到世人盛爱牡丹,“宜乎众矣”,一个“宜”字,透出“泛爱众”的宽容仁厚,仅此而已。

莲花、菊花、牡丹,三者应是平行的取舍关系。三种选择之间,是心志好尚问题,不是法律道德问题。无论古今,清廉都是必需的,贪污都是违法的,但是《爱莲说》的主题,不是讨论一些人清廉、另一些人贪污犯罪的问题。

读书人有自己的至高境界。大家可以选择牡丹,只是我“泛爱众而亲仁”,我独爱莲。在莲和牡丹之间还需要选择吗?还需要思考吗?还需要犹豫吗?对于读书人来说,这是一个不成问题的问题,是一个不需要考虑的问题。没有疑问,不必犹豫就可以作出选择。

在古代,读书人真正需要考虑的问题是“穷达”。到底是“穷则独善其身”,还是“达则兼善天下”;换言之,到底是积极地出仕进取,还是不得已“退而求其次”。对这个问题,几乎所有古代的读书人都必须面对,一直都有人在思考,始终都有人在犹豫。这个问题如此难以抉择,自孔子、孟子以至周敦颐、二程、朱熹,无一例外。

古代读书人的生命主题不是贫与富,而是仕与隐。周敦颐曾经对其密友潘兴嗣坦白说道:“可止可仕,古人无所必。束发为学,将有以设施,可泽于斯民者。必不得已,止未晚也。此濂溪者,异时与子相从于其上,歌咏先王之道,足矣!”

《爱莲说》的主题不是贫与富。文中莲花、菊花、牡丹三者的对比,给出两条取舍路径:其一,取莲而舍菊;其二,取莲而舍牡丹。牡丹的象征是最为明朗的,富贵这一人生意图最有影响、最庸俗,也最容易克服。文中指出爱牡丹的是众人,文章之外关注牡丹、富贵主题的仍然是众人,而菊花、隐逸的意图则被掩盖起来。然而莲与菊的取舍实际上却是作者更深层的隐忧所在。究其实,周敦颐心怀“濂溪”,上承孔子“乘桴浮于海”之意,不过是负气之语。“闲来垂钓碧溪上,忽复乘舟梦日边”的离骚更近千古士子之本心,道不行,“三尺童儿笑廉蔺”,真是退亦忧,仕亦忧。惟君子能明知止之道,始终以自强不息,只此方为周子爱莲之本义。

《爱莲说》中的三种象征:牡丹、菊花、莲花,真正的主线并非莲花与牡丹,而是莲花与菊花;并非富贵与清廉,而是出仕与退隐。不是清廉不重要,而是清廉与否本是一个不需要讨论的为人为官的基本前提。(张京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