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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中医校〔2016〕71号 成都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2016学年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

录入时间:2016/10/31 10:07:37     点击:

 

各相关部门、学院:

为加强学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根据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有关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规定,2016年无新增专业,学生收费标准不变。现将2016学年学生收费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各部门、学院严格遵守国家高等学校招生收费的各项规定和收费标准,圆满完成学校2016学年收费工作。

一、学费标准

(一)本专科学生学费标准。

1. 医学及医学技术类专业学生学费标准为5000/·人。

2. 药学类、工学类、理学类专业学生学费标准为4100/·人。

3. 文学类、管理学类、教育学类专业学生学费标准为3700/·人。

(二)8年制和9年制学生,实行分段收费标准,本科阶段收费标准为每生5000/年,进入研究生阶段按当年国家规定收费标准收取。

(三)“3+2”联合办学学生大专阶段收费标准。

实行学分制管理的学校参照普通本专科学生各专业收费标准执行,未实行学分制管理的学校按原标准每生每学年3500元执行,2015年起无“3+2”高职学生招生计划。

(四)研究生学费标准。

按川发改价格2014430号文件执行,管理学、法学硕士每生每学年7200元,医学硕士每生每学年8000元,医学博士每生每学年10000元;

(五)双学位专业学费标准。

2016年无新增双学位专业,原双学位专业应完成70-80学分,每学分86元。折合3000/年生预收,按实际所修学分结算。

(六)对外教育学生收费标准。

1. 港澳台侨学生收费标准同大陆学生。

2. 留学生学费标准。

本科生:每生每学年25000元(外语授课30000元)。

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30000元(外语授课38000元)。

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38000元(外语授课45000元)。

港澳台侨预科生:每生每学年12000元。

港澳台侨插班试读生:同大陆学生。

个人短期留学生:每生四周5600元(外语授课6400元)。

团组短期留学生:每生四周4800元(外语授课5200元)。

2016学年新生学费标准详见附件1

二、住宿费标准

2016年公寓住宿费标准不变,详见附件2

三、代收费用及服务性收费标准

2016年学校统一收取学生代收费用及服务性收费为基本医疗保险和体检复查费两项,其余代收费用项目均由学校采取招标方式确定供货商,按成本价由供货商直接在学校销售给学生,学生自愿选购,收费标准详见附件3

附件:12016学年新生学费标准

22016学年住宿费标准

32016学年学生代收费用及服务性收费标准

成都中医药大学

                         2016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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