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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学院聘用任课教师、学院聘用职工、部门聘用职工资料的通知

录入时间:2017/4/11 9:33:42     点击:

各学院、部门:

请统计学院聘用任课教师、学院聘用职工、部门聘用职工(未通过学校发放工资)人员信息,把以上人员相关资料交予计划财务处,计财处将统一纳入工资系统核算,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供资料:

学院聘用任课教师请提供教务处任课课时表(教务处、所在学院盖章)、身份证复印件、农业银行卡复印件

学院聘用职工、部门聘用职工请提供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农业银行卡复印件

二、提交时间、地点:

    请在4月21日前将上述资料交到计划财务处:温江(行政楼116办公室)、十二桥(一教学楼1楼计财处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