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以顺道为理由,并觉得早起使用不会被发现,这种心理自欺欺人,实在要不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王向勤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依然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最终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市中医院党总支副书记王向勤违反公车管理相关规定,多次公车私用送小孩上学,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日前,浙江省东阳市对一起违反公车管理规定的典型案例在全市进行通报。
2016年3月,东阳市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市卫计局下属计生指导站原站长王向勤违反公车管理规定,私驾公车送小孩上学的问题线索后,立即组织调查核实。
经查,王向勤2016年2月之前,担任东阳市计生指导站站长,3月份开始担任东阳市中医院党总支副书记,但其使用的车辆仍为计生指导站工作用车。今年1月至3月,除正常的公务用车之外,王向勤多次违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私自更改公车固定停放地点,违规将公车停放在自己家门口,并以顺道为借口,多次于早上6时左右私驾公车送小孩上学。
2016年7月,经东阳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向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本报记者 颜新文 通讯员 应黎斌)
【执纪者说】
以顺道为理由,并觉得早起使用不会被发现,这种心理自欺欺人,实在要不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王向勤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依然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最终付出了应有的代价。纪律是不能触碰的高压线,对此类顶风违纪的行为必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东阳市纪委 杜华